【隨筆】「寧教人打仔﹐莫教人分妻」!對人家的感情事說教﹐迫分手﹐請問你有甚麼資格?



有些人覺得伴侶出軌很正常﹐只要不要給我知道就好了;
有些人卻相反﹐如果對方偷吃﹐自己必須要第一個知道。

所謂「寧教人打仔﹐莫教人分妻」;
真的﹐別人的感情事﹐我們最好不管。

記得很多年前和女性朋友跟她的男朋友一起出去玩。
她男朋友居然趁她不在身邊口出狂言:「今天我女朋友在﹐不能玩得太盡慶。下一次我們私下再出去玩﹐到時候再『玩瘋一點』!」

我當下是嘩然﹐但是我沒有立刻告訴朋友。
後來和另一位女生說起這事﹐原來那個男的居然也跟她說過同樣的話!

直頭後來﹐我們這位女性朋友說她想跟男朋友分手了。
我們抓緊機會﹐將「玩瘋一點」的故事一五一十的告訴她。
她很生氣﹐更加鐵定自己一定要跟他分手!

到最後﹐他們沒有分手…
然後… 我後悔了。

沒有分手的話﹐我說的話不就成為他們之間的一個瘡疤嗎?

在人家背後聊聊八卦﹐本為閒事。
但人家的感情事﹐真的不要多管!

現在很多人更不是聊聊八卦這麼純粹﹐他們簡直是把自己當成「判官」。
如果他們覺得有人出軌不對﹐替另一方不值﹐公開評論就是要迫到他們分手才心息。

其實除了主角本身﹐我們都不清楚他們愛情故事的來龍去脈。
我們所得知的﹐不過是整個故事的一小部份。

聽到有人出軌﹐我們直覺會替被傷害的一方不值…
但可能他們以往一起經歷過無數高低起跌﹐甚至一些關乎生死的事情…
這一些﹐你們又知道嗎?

感情關係當中有人出軌﹐當然有很大的傷害性。
但如果受傷的一方選擇原諒﹐就是人家自己的事了。

正所謂「寧教人打仔﹐莫教人分妻」。
在人家背後你要說什麼大道理﹐誰管你!?
但正面的對人說教﹐迫人分手或離婚﹐請問你有甚麼資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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